住户认为停车场和绿地属于自己所有;法院称委托拍卖是按法律办事;
规划部门表示小区公共基础设施不宜单独分割处置
南宁市平湖路一生活小区(以下简称平湖小区)的84户住户近来颇为苦恼,小区内一处公共停车场和绿地以1030多万元的价格被拍卖了。此前,住户们一直认为停车场和绿地属于自己所有,而法院则认为该地块属于开发商所有。该地块究竟属于谁?为什么曾规划为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突遭拍卖?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小区绿地被拍卖
住户闻讯维权
11月16日上午,一个消息在平湖小区内传开——小区内的公共停车场和绿地要拍卖了。住户们感到很震惊,他们已经在小区内住了近10年,没想到公共停车场和绿地竟会被拍卖。当日上午9时许,住户们纷纷赶往拍卖现场。当天,记者在现场看到,许多业主在场外议论纷纷,由于参加竞拍的开发商还没有到,拍卖场内只有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上午10时许,参加竞拍的开发商代表进入拍卖现场。开始拍卖前,住户们再三要求进入现场,都被法院工作人员拦住。上午11时许,经过约半个小时拍卖,平湖小区规划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和绿地被一家开发商以1030多万元的价格拍得。记者试图采访该开发商,可开发商说了一句“只是来参加竞拍的”后,便离开了现场。
平湖小区住户谢女士告诉记者,该小区开发商是南宁显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亮公司)。1994年6月6日,平湖小区住户所在单位与显亮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代征代建协议》,约定由住户所在单位购进显亮公司已在南宁市东葛路取得的住宅用地,显亮公司代征代建综合楼及生活小区。“协议”还约定,在未取得平湖小区住户所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显亮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租赁、抵押所确定项目的房地产权。如果显亮公司擅自转让,平湖小区住户所在单位有权向显亮公司索回其全部所得。
“被拍卖的地块是我们单位购买的,而且按当初的规划,小区的公共停车场和绿地是小区规划范围内不可缺少的部分。我们找过开发商和规划、国土、法院等有关部门,可最终地块还是被拍卖了。”谢女士说,为了维护住户的利益,目前小区住户还在收集材料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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